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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无形的虚拟财产?
虚拟财产依托于计算机互联网,其价值独立于其他网络资源或不动产。 随着网络时代的不断发展,虚拟财产的保护被作为单独的法律条文写入民法典,明确了虚拟财产作为物权客体的法律地位。 这一立法创举填补了法律空白,为今后虚拟财产保护的立法探索和司法实践奠定了基础。
什么是虚拟财产?
从广义上讲,虚拟财产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包括:
1、虚拟物品,又称虚拟有形财产,是对现实环境中有形事物的模拟,如网络游戏中的角色、装备、宠物等。
2、虚拟货币作为网络世界的等价物,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连接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桥梁作用。 是一种经过许可的虚拟物,比如腾讯的Q币和Q点、盛大的优惠券、百度的百度币等。比特币等特殊虚拟货币的获取需要一定的资源、财产和能量,具有交换意义上的价值也是一种虚拟财产。
3、身份认证信息,即用户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注册的账号,是享受网络信息服务的身份载体,如以QQ、微信为代表的即时账号,以Facebook、Tiktok为代表的社交网络账号,和微博等比特币属于虚拟财产吗,还有小红书、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邮箱账户、网店等。
4、虚拟空间,如个人主页空间、域名、网页等。虚拟财产需要有价值作为离婚分割的前提。 因此,在普通离婚诉讼中,双方争议的虚拟财产主要集中在网店、微信账号、虚拟货币和具有商业价值的网页等方面。 争议的实质在于产权的分割。
虚拟财产可以继承吗?
更清楚地解释情况
王先生去世后,妻子要求腾讯提供王先生的QQ邮箱密码,以便整理丈夫保存在邮箱中的照片留作纪念。 腾讯能拒绝吗? !
可能不会! QQ邮箱中的照片是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继承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民法典》改变了《继承法》中关于继承范围的列举规定,通过总则为虚拟财产纳入继承范围提供了立法指导和司法判断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在应用继承规则时,应区分网络数字财产和网络服务。 前者,如存储在网络中的照片、文具或虚拟货币等,应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 后者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与用户之间的相对法律关系。 是否属于死者继承范围,以网络服务协议的具体内容为准。
虚拟财产可以用作
夫妻财产分割?
更清楚地解释情况
婚后,原告王某与被告徐某共同注册了淘宝店,并登记在被告某某某名下。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要求继续自行经营。 这种情况下,夫妻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
考虑到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发挥网店的最大效率,法院裁定被告人许某继续经营。 当双方就网店的价值达成一致时,延续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折扣。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丈夫和妻子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如何确定虚拟财产的价值?
更清楚地解释情况
2016年1月,赵、尹、袁、张四组通过微信群聊微信公众号“A”。 随后,赵某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了“A”微信公众号,并以公众号的形式开设了银行账户。 在公众号运营过程中,赵某、尹某、袁某、张某开设了专栏。 内容以四篇文章的形式呈现,分别发表或由新闻部发表。 截至2017年7月比特币属于虚拟财产吗,微信公众号累积300余元。 后来,赵某与其他三人分道扬镳。 赵某更改了公众号密码,并扣留了公众号。 原告尹某、袁某、张某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在共同诉讼中分割公众号和收益。 如何确定公众号价值?
法院根据评估机构对资产的综合评估以及诉讼后粉丝数和粉丝数的综合变化情况,判决微信公众号价值300万元至40万元。
官方微信账号可以归类为虚拟财产。 目前,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认定有比较成熟的建议,如网络服务成本的确定、游戏玩家经济成本的计算、市场交易价格、认证机构的评估等。新媒体等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识别 在标准方面,可以借鉴网络游戏的识别方法,但需要结合我国媒体平台的特点进行完善。